[快讯]铭利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
2023-01-16 21:16:13   中财网

CFi.CN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7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33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人民币28.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28.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830.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197.98万元。2022年3月31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2747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相关资料图)

项目名称预计投资规模预计使用募集资金
轻量化铝镁合金精密结构件及塑胶件智能制造项目48,123.3648,123.3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988.069,988.06
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78,111.4278,111.42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2年4月,公司、广东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铭利达”)、江苏铭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铭利达”)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
7575756222621,066,562,200.00
1790194825-
44050177950800002502-
1,066,562,200.00
注: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及相关税费24,582,387.45元。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承诺投资项目:

48,123.36
9,988.06
20,000.00
78,111.42
超募资金投向:

18,586.56
7,500.00
26,086.56
104,197.98

关键词: 募集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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